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及《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為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隊伍建設,進一步提升非物質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能力水平,保護和傳承好非物質文化遺產,文化和旅游部組織開展第六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工作。經推薦申報、材料復核、專家初評、社會公示、評審委員會審議等程序,確定第六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名單(942人),并予以公布。(總臺央視記者 曹巖)
第六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名單